韓國擬修訂貼牌進口食品衛生檢查標準和評價方法
發布日期:2023-10-03
2023年9月26日,韓國食藥部(MFDS)發布公告,擬修訂《貼牌進口食品等衛生檢查標準和評價方法》。貼牌進口食品指韓國企業委托境外生產企業以合同的方式生產、加工,在韓文印刷的包裝紙上標注訂購者的商標后進口的食品。該修訂主要內容包括:
(1)以特定時期生產的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食品或在一定時間內停止進口后恢復進口的境外生產企業,根據農產品原料的收成,品種生產時間變動的可能性較大,如果發現難以在評估周期內進行檢查的原因,為在衛生評估期滿之日起4個月內進行評估提供了依據;
(2)如果境外生產企業在需要接受衛生評估的期間沒有進口業績,可以從進口開始在2個月內進行衛生評估的規定,從進口開始在4個月內實施;
(3)制造、加工貼有訂購者(OEM)商標進口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車間)每兩年(從首次進口申報確認證發放之日起每兩年內)必須向境外食品衛生評價機關義務接受一次以上的衛生評價,如果之前的衛生評估結果優秀(總分的95%以上),將評估周期延長至3年,延長期間將衛生評估周期延長至營業人員自行進行衛生評估。